近日,上海市发布了关于印发《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》的通知,对落户政策进行了更新。给大家整理好了核心要点,一起来看看吧!
1、留学生落户核心条件一览
新的落户细则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30年11月30日。本次政策整体延续此前的框架,没有重大调整。
境外博士学位
时间要求:累计在外学习≥1年;
社保要求:按上海市平均工资缴纳社保满6个月。境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可直接落户。
国内“双一流”本科 + 境外硕士
时间要求: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≥半年;
社保要求:按上海市平均工资缴纳社保满6个月。
国内非“双一流”本科 + 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
时间要求: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≥半年;
社保要求:按上海市平均工资缴纳社保满6个月。
境外高水平大学学士学位
时间要求: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≥2年;
社保要求:按上海市平均工资缴纳社保满6个月。
境外非高水平大学学士/硕士
按1.5倍上海市平均工资缴纳社保满12个月。
国(境)外高水平大学名单主要参考四大世界大学排名——泰晤士高等教育、U.S.News、QS、上海软科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,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。